【三种人不能取消低保】低保政策是国家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重要社会救助制度。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符合条件的人员虽然家庭情况发生变化,但根据相关规定,仍不能被取消低保资格。以下是对“三种人不能取消低保”的总结,并以表格形式进行展示。
一、总结内容
1. 因病致贫或因残致贫的人员
部分低保对象由于长期患病或身体残疾,导致家庭收入持续偏低,即使有部分收入来源,仍无法维持基本生活。这类人员应继续享受低保待遇,以确保其基本生存权利。
2. 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老年人
年龄较大、无子女赡养、无养老金或其他收入来源的老年人,属于低保的重点保障对象。即便其家庭财产略有改善,也不能随意取消其低保资格。
3. 正在接受教育或培训的特殊困难群体
如低收入家庭中的学生或正在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其家庭短期内可能无法实现稳定就业,因此需要继续给予低保支持,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或提升就业能力。
二、表格展示
类别 | 说明 | 相关依据 |
因病致贫或因残致贫人员 | 患有重大疾病或残疾,导致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标准 |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 |
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老年人 | 年龄较大,无子女赡养,无养老金等收入来源 |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
正在接受教育或培训的特殊困难群体 | 家庭收入暂时不足,需通过教育或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三、结语
低保政策的实施应注重公平与人性化,对上述三类人员不能简单地以“收入提高”为由取消其低保资格。各地民政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评估,确保真正困难的人群得到应有的保障。